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、市、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,我局结合工作实际,在业务咨询、项目选址、审批服务等方面为企业做好服务,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,对于办事的企业做到“一次性告知”。
一是按照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(2021版)规定,对于不需办理环评手续的项目,主动告知业主,对于需办理环评手续项目,我局积极服务业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,2022年上半年,我局配合市局审批关岭县辖区内环评报告表项目共7个。
二是对于需入驻产业园区项目,主动告知业主我县产业园区板块规划布局情况,对于符合产业园区板块规划项目,提前介入开展好环评审批服务工作,对于淘汰落后、高污染、高能耗且不符合园区规划板块项目,主动告知业主不予环评审批,减少投资损失。
三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,我局结合市局行政权力清单制作一次性告知单,来办事群众,实行一次性告知,力争做到让群众少跑“冤枉路”,“一次性办成”。
四是配合好市局,做好环评审批项目承诺办事时限,环境影响报告书法定时限60日,审批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,比国家规定的法定时限60天缩减75%;环境影响报告表法定时限30日,审批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,比国家规定的法定时限30天缩减77%。